法院开庭通知,是由对方律师通知当事人吗

2024-11-01 14: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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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是的,是由法院通过传票或者电话通知。另外,此处的对方律师如何理解,如果是说律师有权代为接收法律文书,那么对方的律师接到法律文书后会通知自己的当事人。但不会由对方律师通知对方当事人。例如,不会由原告律师通知被告开庭时间、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对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当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

回答2:

不是的,由法院的书记员通知

回答3:

法院通知当事人到庭签收开庭传票,或邮寄送达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