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换。
1按照《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规定,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3/4(含3/4)以上,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可以全额兑换。
2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1/2( 含1/2) 至3/4以下,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按半额兑换。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1/4的,按半额兑换。
3.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4.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
5.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持有人可持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