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电器损坏属于电器老化的,由房东负责维修赔偿;属于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的,由租客维修赔偿。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租房的其他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省政府——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别急,事情出了总有解决的办法。首先,你租房没和房东签合同吗?如果没有,搬进来时没和房主约定东西坏了的解决办法吗?如果还没有,那么你的房租在什么价位,如果很高,那房主就必须有义务维修,你可以告诉他,你必须修,如果你没时间,那好我自己找人修,留下单据,由你来报,或者直接算在房租里,或者我搬出去,你赔付我违约金,要不我就投诉你;而如果房租不是很高,而你又很想住下去,那么跟房东好好说说,东西我全给你修了,这期间也不会再找你,但是房租要再降100,慢慢谈呗。你说呢?其实现在欠钱的是大爷,他要是不合作就不给他房租who怕who祝你顺利解决哦~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所以应该有房主承担
不管是家电老化还是其它原因,如果你自己想用,那就只能你自己修了,因为在你的问题补充中有说明,合同规定家电损坏由你们负责修,但没有规定为老化及不可抗的原因除外。
建议以后租房对电器,电路、老化的……,要在合同上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