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去,或者不领判决书会超过上诉期限时间吗?

2024-10-29 03: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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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庭宣判时,已通知你们到法院领取判决书,你因不服没有去领取,并不能成为你的延期理由,那天即为对你的送达之日,第二天开始计算你的上诉期,过了15天后,不但你的15天上诉期已过,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且自动履行期限也已届满,法院自然应派人执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上述情况,应当记入笔录。人民法院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判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回答2: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判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人民法院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因此,你朋友小李虽然没有去法院领取判决书,也已经超过了上诉期。所以你朋友小李或许因为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或许没有法律知识,因而该负起自己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