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半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均可以可以起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诉讼离中,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起诉离婚不受是否分居限制。只要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就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关键是离婚的理由是什么以及可以证明应该离婚的事实证据。
一【有力的证据是认定事实的依据】
【1】以证据认定事实:
原告提出离婚,首先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和事实依据,让法院有理由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存续关系到达终点,无法挽回,应该判决离婚。只有这样,法院才会酌情做出离婚判决。而原告提出事实的真实存在性,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实。这个证据就是事实依据。证据必须与原告提出的事实相关联,真实可靠,经得住检验。
【2】《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证据的“ 三性 ”要求:
所谓证据的“三性 ”指的是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以及证据的合法性。必须同时具备“三性 ”,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证据的认定有如下具体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般来说,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达成 一、通过民政机关离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这种情况适用于夫妻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及子女抚养均无争议的情况下,方可适用。如果双方未对其中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即无法通过此途径离婚。 二、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离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是诉讼裁判离婚的唯一条件。从司法实务来看,谁主张谁举证。证明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举证责任在原告方。 需要补充的是,在诉讼程序中,也可以由双方自由协商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达成一致意见,以调解的形式离婚。 综上,通过民政机关离婚时间短,费用少。通过法院离婚费用较高,时间较长。 看来通过第一中方式离婚是不太可能了,那你就提出离婚诉讼,按照你说的情况,应该是可以离婚的。 但是正如上面说的,诉讼程序毕竟时间长,而且费用也是问题。
可以起诉离婚。但不是应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分居两年,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当判决离婚。
一般来说,夫妻分居两年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届时经法院调解不成会判决离婚。即便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半年以后对方仍然可以再次提出离婚起诉,如此反复起诉,法院总归会判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