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被起诉,公司法人(也是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会被查封吗?

2024-11-12 05:02:0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有限公司被起诉,公司法人(也是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不会被查封。

公司被起诉对股东一般来说没有影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作为股东,公司财产是公司财产,个人财产是个人财产,股东之间不会相互承担责任的。既然公司被起诉,那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独立承担责任。其他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借款负责。

公司被查封会进入破产程序,将优先解决工资,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回答2:

有限公司被起诉,公司法人(也是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不会被查封。
公司被起诉对股东一般来说没有影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作为股东,公司财产是公司财产,个人财产是个人财产,股东之间不会相互承担责任的。既然公司被起诉,那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独立承担责任。其他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借款负责。
公司被查封会进入破产程序,将优先解决工资,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回答3:

中国法上没有“无限责任公司”,因此以有限责任为原则,一般情况下,股东仅就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人”不是正确的表述,应该表述为“法定代表人”,如果债务问题和法定代表人直接相关(如利用有限责任制逃避债务的,适用“刺破公司面纱”制度)的,可能突破有限责任的保护,这样就会涉及到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法人”强调公司的拟制性质,其实就是指各种公司,法律将公司拟制成主体看待,因此公司负担公司的债务,股东负担股东的债务。
我国的公司法体制有浓重的计划经济特点,实行首长负责制,因此,无论是公司法还是民法典规定,都一般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成为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的追偿对象,虽然规定上需要法定代表人存在过错,但是在实践当中,诸如生产过程中的意外事故、产品责任事故等通常都是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但如果只是单纯的债务问题,出于“有限责任制”的保护,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履行了足额出资的义务,并不会直接导致法定代表人被追责。
但这不代表其不需要承担其他相应的责任,如作为董事、监事还有其他高管人员的,具有公司法上的勤勉忠实义务,因为履职问题导致造成公司损失的,需要承担内部责任。
扩展:对股东而言,公司被起诉后可能面临的责任情形:
①出资责任:未足额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公司有权要求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对已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债权人就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另外,还可能面临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②权力滥用责任: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尤其是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应当赔偿;
③清算责任:如果公司破产的,股东应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实施清算,不符合要求或者逾期的,应当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一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回答4:

公司债务公司承担,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财产不会被查封。但如果被查明股东出资后抽逃出资的,则被追究承担出资抽逃部分责任的,该股东的个人财产可能被查封相应部分。有一种一人有限公司例外,如果股东不能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则股东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