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森定律是以德国经济学家戈森命名的边际效用价值,其内容就是欲望与享受的相互关系及变化规律。是现代“效用论”的基础。戈森认为:
1.人类为满足欲望和享乐,需不断增加消费次数,而享乐因随消费的增加而递减,享乐为零时,消费就应停止,如再增加,则成为负数,使享乐变为痛苦。即“欲望强度或享乐递减定律”,亦称“戈森第一定律”。
2.假如有人在几种享乐之间有选择自由而无充分享受的时间,则不论这几种享乐起初的绝对量如何不同,要取得最大的享乐总量,必须在他们之间依次消费其享乐量(个量)最大者,直到各种欲望之数量(个量)彼此相等为止,这就是“享乐均等定律”。
3.在原有欲望已被满足的情况下,要取得更多的享乐量,只有发现新享乐或扩充旧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