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合理与否的问题,而是这公司就是一法盲公司,是有否遵守法律法规经营的问题,所谓社保,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因社会保障法规定的内容!是一个强制性的险种,在劳动合同法中,对社保的参与也是劳动合同成立的一个强制性要件!商业保险是不能代替社保的!目前社保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五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这些是强制参保的项目!如果不参保,你可以以此解除合同,并向劳动保障局申请三倍工资赔偿离职!这是法规支持的!
不合理,社保是基础,商保是福利
您好!社保是强制型的,是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是《劳动法》保障职工权益的一种法律行为,而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是企业行为。企业不能用企业行为替代国家的法律规定,是违法的。
不合理,商业保险与社保有互补作用,很多地方都能用得上
公司给员工一定要上社保是强制性的,商保是自愿的,不能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