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够从一般纳税人降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2号)第十二条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五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不能够从一般纳税人降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2号)第十二条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五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法律明文规定,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企业存续期间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希望对你有帮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以下简称财税165号《通知》)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要核税负的,你公司没有收入那怎么行呢,一般情况下会让你降为小规模的,这样的情况专管员应该早找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