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是 项目前期立项用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 立项批复以后, 做进一步的评估。
项目建议书(又称项目立项申请书或立项申请报告)由项目承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就某一具体新建、扩建项目提出的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它要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
项目建议书是由项目投资方向其主管部门上报的文件,目前广泛应用于项目的国家立项审批工作中。它要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项目建议书的呈报可以供项目审批机关作出初步决策。它可以减少项目选择的盲目性,为下一步可行性研究打下基础。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可行性研究是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科学论证,在投资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项目建议书是批准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也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没有任何前置条件。批复项目建议书要掌握的原则主要是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等。审批项目建议书的目的是便于项目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建设决策的依据,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结论,确定是否批准项目建设。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没有批准,不能进行初步设计。
项目建议书是 项目前期立项用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 立项批复以后, 做进一步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