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与担保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贸易公司或营业公司最常见的形式。这类公司的股本分为若干股,每股有一定价值。公司
的部分甚至全部股份由投资者持有。投资者就是公司的股东。如果公司生意兴旺,利润丰厚,会根据持股
量分派股息给投资者。如果公司亏损,投资者的损失最多是完全丧失投资在公司股份的金额。换言之,投
资者的责任限于股份的价值。
公司股份通常在发行时完全缴足股本。不过,发行的股份有时候只是部分缴足股本,未缴足之数股东必须
负责。
担保有限公司的形式往往用于成立会所、社团、学校、慈善团体等。
公司成员的责任限于在公司清盘时承担的缴款额。公司成立时,成员
毋须出资,只须承诺公司清盘时分担某一金额便可。实际上,承诺的金额都是微不足道的,例如100元。
担保有限公司也可以有股本,以照顾到公司日常运作需用资金的情况
,或公司间可能需要分派股息。不过这类担保有限公司在香港并不常
见。
你好,香港公司股本不需要实际注资,就是一个虚拟的股本分配而已,没有太多实际意义存在,就比如如果一家公司有多位股东的话,以后他们的盈利怎么分,就靠这个来定义了,如果只有一位股东,那实际意义就不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