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4-12-05 05: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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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森林防火应注意事项如下:
1、严禁燃放孔明灯、许愿灯、纸灯笼等容易引起火灾的飞行物器。
2、严禁携带火种、香、纸、烛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严禁在禁火区内上坟烧香、纸、烛和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烧荒种地、烧田土坎、烧灰积肥、野炊、吸烟等用火行为。
3、凡林区内、林区边缘,村民确需进行生产性用火的,必须经当地村民委员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因垦荒造林、工程建设施工等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做好防范措施,事后熄灭余火。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在禁火范围进行垦荒造林、焚烧垃圾等用火活动。
4、严禁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
5、对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其监护人必须监护到位,严禁在禁火区发生用火行为。
6、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确保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防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7、学校、村寨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好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8、严禁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情况。

回答2:

森林防火应注意事项如下:
1、严禁燃放孔明灯、许愿灯、纸灯笼等容易引起火灾的飞行物器。
2、严禁携带火种、香、纸、烛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严禁在禁火区内上坟烧香、纸、烛和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烧荒种地、烧田土坎、烧灰积肥、野炊、吸烟等用火行为。
3、凡林区内、林区边缘,村民确需进行生产性用火的,必须经当地村民委员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因垦荒造林、工程建设施工等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做好防范措施,事后熄灭余火。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在禁火范围进行垦荒造林、焚烧垃圾等用火活动。
4、严禁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
5、对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其监护人必须监护到位,严禁在禁火区发生用火行为。
6、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确保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防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7、学校、村寨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好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8、严禁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情况。

回答3:

一是退入安全区。扑火对(组)在扑火时,要观察火场变化,万一出现飞火和气旋时,组织扑火人员进入火烧迹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区。
二是按规范点火自救。要统一指挥,选择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一边点顺风火,一边打两侧的火,一边跟着火头方向前进,进入到点火自救产生的火烧迹地内避火。
三是按规范府卧避险。发生危险时,应就近选择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直到见着湿土,把脸放进小坑里面,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正面。
四是按规范迎风突围。当风向突变,火掉头时,指挥员要果断下达突围命令,队员自己要当机立断,选择草较小、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头,憋住一口气,迎火猛冲突围。人在7.5秒内应当可以突围。千万不能与火赛跑,只能对着火冲。
九、火场自救
扑火队员一旦被林火围困或袭击,要果断决策,迅速选择突围和避火路线,采取正确的避火方法,避免发生伤亡事故。

回答4:

一、不应在林内或林边500米内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等生产性用火或坟头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烤火、野炊等非生产性用火。
二、不应携带火种和易燃品入山入林。
三、不应从事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在森林内从事野营、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并服从森林经营者的防火安全要求。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森林的,监护人应当履行有效的监护义务;森林经营者应当履行监督管理的义务。主要是加大对“痴、聋、呆、哑、精神病人”五种人的监督力度,并应与其监护人签订监管责任书。
六、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报告。
八、防火期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具体落实到田间地头、山头、坟头、地块、路口,并应设置火源检查站,以有效地杜绝野外火源入山入林。

回答5:

    (1) 人人都要树立“森林防火”意识。不管是进人林区开展祭祀、旅游度假、狩猎野炊等生活性活动,还是进入林区从事垦荒、采集、采矿等生产性活动,都要时刻牢记森林防火。尤其是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用火的,一定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先审批,然后才可进行。    (2) 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确保不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引发森林火灾。例如,进入林区后应自觉移风易俗,把上坟烧纸祭祖改为种树或者向先人敬献鲜花水果,培养文明的风俗习惯;自觉向森林防火检查站交出随身携带的火种。  假如因个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普通群众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为了确保安全,应该掌握基本的安全避火知识和扑火技能。  一旦被林火围困或袭击,必须果断决策,迅速选择避火路线,或者选择突围,这样才能避兔发生伤亡事故,保护自己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