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一开始只写:今借某某人人民币##元整…最后是今借人:某某某 少了一个“到”字的,会对借条的内容会有歧义,但能够证明借款行为,问题不大。
“今借某某人人民币##元整”从文字内容来看,表达的意思不够明确,有可能会被误解为“某某借给别人钱”。
但是,从日常常识来看,借条应由借款人在借款时向出借人出具,并由出借人持有。所以出借人持有借条的,一般就可认定为“某某向别人借款”。
规范的写法应该是“借款人”,如果可能的话也可以找借款人重新写一张借条,替代现在这张。
有歧义。到底是你借别人钱还是别人借给你钱。
哎~亲。。其实就是谁借谁签字画押呗~不行就去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