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不经过员工同意就更换工作地点吗?

2024-11-27 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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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写明工作地点,这里的工作地点应当是明确的,劳动合同中未写工作地点是违法的。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未经你同意就变更工作地点的,违反了劳动法,你可以拒绝,但并不因此就能要求公司赔偿,除非公司以你未接受安排去新岗位为由将你辞退,你才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回答2:

应该不可以吧。因为公司话总要尊重员工的喜好。如果员工不同意就换工作地点的话,可能会引起一场大骚动。所以最好公司要告知员工。员工同意之后才好。再见!

回答3:

工作变动是正常现象,但应该与员工协商。项目转让后如果这个地方没有项目了,如果你想继续在这家公司就不得不换工作地点,如果这里还有其他岗位就跟公司协商嘛,协商不成就换工作吧。

回答4:

这种要分情况的好不好?还有当时你入职的时候,有没有说过?可以随机调动。这都是关键。
例如,你现在是在深圳上班。他如果把你调到东莞去,你可以不去。如果是在入职的时候,都已经说了调岗?那这种你。就不可以拒绝。
如果你有什么困难,我建议你和公司沟通。

回答5:

工作地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调动工作地点应当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单方随意变动,否则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