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条规定:“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侵犯通信自由罪)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七 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 误收、误拆他人信件不予退还或者已退还但泄露信件内容,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权利的,依照《邮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追究责。”
是大人,还是不懂事的小孩
可能他人不是故意的,还是别去了,这样会坏了邻里关系的。也不是什么国家机密。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警告他一下就可以了
请问您芳龄?如果还不满18岁,就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您过了18岁,他已经侵犯了您的隐私权,告上法庭上诉,请追回您的个人隐私权,如果事情不太大,让邻居赔礼道歉,或才取相当的措施,如有麻烦,加370918187。
去告他
俩字:告他
得有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