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载人物经历的作品称传记,其中文学性较强的作品即是传记文学。传记文学的基本特征是:以历史上或现实生活中的人物为描写对象,所写的主要人物和事件必须符合史实,不允许虚构。在局部细节和次要人物上则可以运用想象或夸张,作一定的艺术加工,但这种加工也必须符合人物性格和生活的特定逻辑。在这一点上,它有别于以虚构为主的小说。所写的人物生平经历必须具有相当的完整性。在这一点上,它有别于只写人物一事数事、突出性格某一方面的报告文学、人物特写等。它必须写出较鲜明的人物形像,较生动的情节和语言,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在这一点上,它有别于普通的人物传。传记文学一般采用散文的形式和手法,有的和小说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