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十年前欠我的钱现在还能要的回来吗?当时就给我写了一张欠条,我至今还保存着呢

2024-12-03 09: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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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这个我个人认为可以让法院认定为有效。
如果你能证明一直在要这笔钱,是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约束的,也就是说只要你一直在主张他偿还你这笔钱,就是下去20年,借条也有效。但如果不能证明,那么诉讼时效就过了,法院这边丧失胜诉权,法院会驳回你得诉讼请求,但实体债券并未消灭。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情,还有很多办法。
当然就是十年里你一直没要的话也没多大问题,立案之前你主张一直在要这笔钱就是了,庭审中如果他用诉讼时效抗辩,你可以自认他在最近两年之内还过一部分。

回答2:

有效,没写还款期限的,从你正式向他要钱之日计算诉讼时效的,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好先发一个书面的催款函给他。

回答3:

讼诉时效为2年 但可以在你主张权利之日起从新计算为2年,比如2000年5月借的 到2001年10月你电话或者去他家要钱这都属于主张自己的权利,可以在2001年10从新计算2年,到2003年10月。你按这个算法看看你有没有这样的情况呢,你也要拿出证据证明哦。

回答4:

债务法律时效是两年,也就是说您必须在约定期限到达后,两年以内向法院起诉,如果你在两年期限内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则推定债权转移,主动放弃债权。如果您在起诉期内因为法院拒绝受理而延误则始终保留起诉权。

回答5: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你的描述应在诉讼时效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