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内容是什么?

2024-12-04 0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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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这是单位特别是公共场所消防管理的重中之重。“疏散通道”是指走道、楼梯、连廊等;“安全出口”是指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疏散楼梯或直通室外的门。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在火灾时是建筑物内人员逃生的关口。如果平时管理不善,在通道内堆放物品、将出口上锁或封堵,一旦发生火灾,往往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如辽宁省阜新市艺苑歌舞厅发生火灾时,两个出口中一个宽1.8米的门被封挡,300余人只能从另一个只有0.8米宽且须上下5步台阶的门逃生,结果烧死233人,烧伤21人;又如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发生火灾时,礼堂内8个出口,只有一个开启,烧死323人,烧伤130人,教训十分惨痛。

本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履行对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这里的“管理单位”,是指房产管理单位、物业管理企业等,其负责履行前款规定中适用于居民住宅区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居住密集。特别是近年来开发、建设的居民住宅区日益增多,其中又有许多是高层建筑,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所以,本法明确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是十分必要的,填补了消防安全责任的空白。

回答2:

所有法律网上都有,顶多是更新有些不及时罢了。

回答3: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章 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
  (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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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其实你应好好的买一本法条或下载一份,用起来会比较方面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