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算?

2025-03-25 14: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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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 

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  

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

付工资。

2.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  

数为21.75天。

3.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   

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4.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5.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  

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回答2:

回答3:

  一、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来确定;
  2、如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3、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对加班工资的基数,可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确定;
  4、如工资系打包支付,或双方形式上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明显不合常理,或有证据可以证明用人单位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项目归入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中,以达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计算目的的,可参考实际收入×70%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三、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月工资÷21.75×天数×300%
  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 = 月工资÷21.75÷8×小时数×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 = 月工资÷21.75×天数×200%
  休息日小时加班工资 = 月工资÷21.75÷8×小时数×200%

  平日延时加班工资 = 月工资÷21.75÷8×小时数×150%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