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负责人必须和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2024-11-28 07: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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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应当和总公司签劳动合同的。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单位,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