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其他特别的约定,你的辞职就属于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如果属于聘用合同中的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规定,那么你就应当要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
你的合同约定就属于依据啊!作为一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要没有遭受威逼签署合同,就应当承担违约的相应法律后果。当然如果你主张对方威胁的话,你也是要举证的。
肯定要承担违约金了,在你们的合同里面写的很清楚了,根据《合同法》114条,你违反了合同里事先写好的规定,要承担合同里的规定的责任,这是必然的!
可以辞职,但要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违约金问题也可协商.
一般工作签合同,中途违约,属于正常的人员流动,只要离职前一个月通知单位交接好工作就可以,单位不可以收取违约金。但是作为教师,你不用付给你现在的学校违约金,但是你要给他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就是你说的区教委违约金。
肯定要承担违约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