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市场活动,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要求。通常来说,招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1、招标资格与备案。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可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来进行审核。
招标人可按有关规定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在发出三日前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审查,资格预审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向相关机构备案。备案三日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招标人可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通知所有不合格的投标人。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审定的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变更时,须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召开发标会议,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7、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规定进行密封,在规定时间送达招标 文件指定地点。
9、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方负责组织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准备评标。
10、开标。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所有投标人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和相关人员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公开按程序进行。 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1、评标。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程序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后,确定出不超过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应当符合:
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低于企业成本的除外。
12、定标。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内容未满足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所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未被选中的,应重新组织招标。不得在未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按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13、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14、中标通知书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备案。发中标通知书。
15、合同签署、备案。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5日内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由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1 供应商的资格至少须满足谈判公告所设定的条件和要求:
1.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供应商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报价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可以包括下列资料:
(1)有关证明供应商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等资料。)开标时携带以上材料原件
(2)近三年(不含本年度)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拟派项目团队成员的名单、资格资历证明及简介。
(4)供应商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5)近三年(含本年度)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果有,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如果无也请说明);
(6)企业的相关获奖证书等。
供应商须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会要求提供原件查验的,应及时提供原件查验,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
2、商务文件:(包含报价及有关说明、商务报价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 报价及有关说明(表格格式附后)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
(4)唱标单
(5)对谈判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
(6)报价保证金
(7)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它报价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采购人用文字提出)
第二部分 商务报价
(1)封面
(2)总说明
(3)报价总价
(4)总报价明细表
(5)设备报价明细表
(6)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3、技术文件(包含技术标及综合说明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 技术标
(1)项目班子(含售后服务及维修)配备。
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组织结构图;
b.项目经理简历表;
c.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2)组织实施方案
(3)其他
第二部分 综合说明
(1)报价申请说明书,供应商一般情况,年营业额数据表;
(2) 供应商对自身承建本项目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有关交货期、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对业主的承诺;
(3)近三年承揽完成的项目一览表;
(4)目前正在承揽的项目一览表;
(5)近三年财务状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