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提前说,因为你是弱势方,早说了有可能对你不利。你应该在试用期满,应该发试用期工资的时候先索要应得的工资。这里出现两种可能:
1、公司给你工资。你拿到工资后,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离开。(其实你只是试用期,并为签定正式合同,公司对你没有束缚力)
2、公司找各种借口拖欠或不给你工资。那么这时主动权到了你手中。你以公司拖欠工资和不诚信为理由离开公司。如果你愿意,还可以诉诸法律,控告该公司,但注意事先尽量收集各种证据。
(如果发生的是第2种情况,你要明白,你早说了也不会拿到工资,而且那种情况下公司掌握主动,你会被公司说成有过错方,处于被动地位。)
在你进入公司的第一天,公司就应该向你介绍公司,公司各部门,你的直属上司,你具体做哪些工作等等相关内容,还有你的待遇,试用期和正式聘用的工资是有区别的,试用期合同上会写清楚,并与你签定试用期合同,还有你如果离职了要提前15天提交辞职申请,如果你旷工什么的怎么扣的,都会跟你讲得清清楚楚的。
你这样突然说不做了,就赌气走,如果上级部门领导不效真,也是可以在当天领到工资的。
但是如果是要求比较严格的,有整套非常严格的不容侵犯和不允许灵活处理的人事流程的话,那你是一定要按照合同上说的提前15天递交辞呈的,否则拿不到工资。
按照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章第二十二条,你这种情况属于违约,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