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尖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按照上述规定,A公司向电力部门购买电力时应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并据以入账。但鉴于A公司与对方单位供同一块电表,电业部门不单独给A公司开具发票的特殊情况,建议A公司与对方单位提出水电费公摊意见,报主管税务机关部门审批并据以税前扣除。并时同制作原始凭证分割单及原始凭证复印件来入账。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需要由几个单位共同负担,应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门,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并将原始凭证分割单副本附入记账凭证。
1、水电费没有发票,可以到税务代开发票。
2、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3、买卖水电是属于国税,需要开增值税发票,电费发票是增值税发票计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