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条丢了,怎么才能要回押金

2024-12-05 1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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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起诉要回押金。

押金条只是已交押金的一种凭证,如果押金条不慎遗失,租客如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向房东(中介)交过押金,租客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押金条的丢失不会成为合法的抗辩理由,法院肯定会判决出租方退还承租方押金的。

除押金条外,租客还能提供的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租房合同中写明“押金已付”、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记录等。

扩展资料:

押金的法律效力:

一、对受押人而言:

1、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出押人欠缴租金、承包利润、医疗费用,受押人可从押金中径行扣除抵充;不过,出押人无填补已扣押金的义务。

2、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返还租赁物、承包物,或者已正当履行其职务的,受押人应当返还押金,或者返还已扣除损害赔偿后押金的余额。

3、当债务人的其它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受押人就押金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押金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利息,归受押人所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对出押人而言:

1、依合同规定交付押金。固然押金交付是押金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在实务中,押金的交付往往还是主合同生效所附的一个条件。

2、押金返还请求权。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押金

回答2:

押金条丢失的,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拿回押金。

债务人一旦交付押金,押金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对当事人双方发生预期的法律效力。

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出租人也可以继续收取租金。一旦出租人不能偿还债务,而将房屋变卖或者拍卖了,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住在房子里。  

如果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返还租赁物、承包物,或者已正当履行其职务的,受押人应当返还押金,或者返还已扣除损害赔偿后押金的余额。

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

扩展资料:

租房押金的作用是担保,是租房者与房东双方的民事约定,押金暂时没有出现在法律明文规定中。退租时如果房东以“房屋或屋内物品损坏”为由要求赔偿,索赔的金额不受押金金额的限制。

出租方甚至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超出押金的损失赔偿。所以为了避免退租时的押金纠纷,在租房交押金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为了能全额拿回押金,承租方在签租房合同及交押金时,一定要注意以下4点:

一是尽量选择大的、信誉好的中介公司。

二是,租房之前承租方一定不能偷懒,除了简单的家具和电器的试用外,租客应该和房东或中介协商,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如果有必要,还需要房东(中介)提供电器的购买发票,并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避免押金纠纷。

三是了解燃气费、水电费的交纳情况,燃气表、水电表的读数要在入住当天标注在合同上,以免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房屋设施无毁损,业主应在租约期满后N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押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押金

回答3:

没有押金条,如果对方不承认,是不能拿回押金的。

只有对方主动承认才有可能。

扩展资料: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押金

回答4:

房屋租赁的时候,房东为了避免租客不按时缴纳押金、突然跑路、损坏房子里家具等情况,都会要求租客缴纳一定的押金。租房押金怎么收没有具体法律规定,一般是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如果押金条丢失应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第第七十一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所以即使押金条丢失,押金条也是一式两份应该归还您的押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回答5:

押金条丢失的,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

1.在对方退押金时,你只要向对方出具一份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就可以的。

2.如果他们还是不给,你就打电话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然后让他们出面,你再写一份证明就可以了。

3.但是,如果对方因此而不承认曾经收到你的押金,而你又不能提供押金条,或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你曾经交付押金的,则你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是无法要求退押金的了。

扩展资料:

租赁保证金是为保证租赁合同的履行,承租人在合同订立时按应付租赁标的价款(或租金) 的一定比例,付给出租人的担保金。

保证金交付后:

①如果承租人不履行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就无权要求返回保证金。

②如果出租人接受保证金后不履行租赁合同,根据惯例应加倍向承租人返还保证金。

③如果承租人按规定正常履行合同,保证金可以抵消部分租赁物的价款或租金。

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多少,依双方签订合同时根据标的物、承租方等情况商谈一个适当比例而定,一般为租赁物价款的5%~15%。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租赁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