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拿我身份证去做了违法的事情,警察找到我了,我该怎么办?

2024-11-01 07: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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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身份证丢失或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拿去做了违法的事情,不用负责。只需要向公安部门解释清楚就可以了。身份证丢失需要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扩展资料:

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复印件不妨碍内容阅读处亲笔详细注明用途,万一日后有意外发生,也好查对笔迹、认定责任。”一般来说,身份证复印件只有和原件一起使用时才有效,同时,身份证复印件也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比如他人冒用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手机卡恶意欠费,主要过错在于业务员没有认真审核。

具体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进行签注,加以预防:用蓝色圆珠笔或签字笔写上‘某某事务专用’字样,内容尽量详细,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在签注时部分文字与身份证要有交叉;通常写三行,每一行后面要画上横线,以免被他人偷加文字。

8月10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8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

公告明确公民应当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公民应当增强居民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防止丢失、被盗。

同时,公告也对防止信息被冒用加以明确: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民可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如果是身份证丢失去补办身份证,可以登记指纹信息,这样可以更保险。同时,要提高自己的安全保护意识,尽量不外借身份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回答2:

身份证丢失后被他人冒用,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

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首先进行相貌信息采集,就是拍摄证件照。由于背景是浅色,当事人应穿着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钉、项链等首饰和头饰,不许化浓妆。拍照之后,采集当事人指纹信息。 

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 

此外,身份证丢失后,可自愿办理挂失。挂失是为了避免身份证被人冒用办理通信、银行等业务,被人恶意欠费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挂失手续可到媒体办理,登报声明身份证已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身份证

回答3:

找到不在场的证据,然后力所能及提供线索,没有问题的,因为这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情,自己是没有罪的,可以协助破案,也与会受到教育,但不会有罪,这个可以放心

回答4:

不用担心,有国家法律保护你。

参考资料如下

  1. 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回答5:

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丢失后被他人冒用,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丢失后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3. 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到一千元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