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只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被申请,申请都是法定的权利与程序义务。被申请了也不会影响公司的证信力,并不能说明公司就有违法与不良行为,不会因此纳入黑名单或受到什么处理。最多是上级主管机关因为劳动纠纷过多,提示公司加强管理和公司的约束机制建设,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公司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只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被申请,申请都是法定的权利与程序义务。被申请了也不会影响公司的证信力,并不能说明公司就有违法与不良行为,不会因此纳入黑名单或受到什么处理。最多是上级主管机关因为劳动纠纷过多,提示公司加强管理和公司的约束机制建设,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法律分析
这个要分具体情况的以下: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和其它部门是没有关系的,并没有黑名单一说。就算有黑名单也不会有资格处罚公司。
不过这家公司可能和先进,诚信呀等等的奖励无缘了。这些都是要各个部门综合评价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属两码事。
多次被员工申请仲裁,只能说明其中有劳动纠纷,并不能说明企业一定违法。
是否会被纳入“黑名单”,考量的是企业诚信度。
因此,这两者不一定会成为必然。
黑名单是民间说话。不会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