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且有效,但不符合规定,你现在在北京工作,若牵扯到转户口之类的,你还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就需要户籍,当然了,已经在你手里,但仍需要你的集体户,比如说人才市场或是你的接收单位给你开证明,然后拿着户籍(已经在你手里)到派出所办理,所以,你把户籍拿在手里,只要不丢失,一般没有多大问题
你办理集体户口的时候没有签服务合同吗? 如果签了这种服务合同一般单位是不希望个人拿在手里。但是也不违法。集体户口拿在个人手里就和自己的户口本自己拿在手里一样有效,这点你放心。基本上是不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