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才算贫困户

2024-11-14 09: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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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贫困户的界定,可以参照下面标准: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回答2:

贫困户的界定,可以参照下面标准:

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扩展资料:

“五看五比”精准识别贫困户:

“五比五看”工作法:

一、看住房和穿着,就是看农户的居住条件、穿着情况和生产生活条件,与村屯农户比贫困程度;

二、看种养,就是看农户的种养殖和家庭经营情况,与村屯农户比农业收入和债务情况;

三、看劳力,就是看农户的劳动力状况和劳动技能掌握状况,与村屯农户比资产和外出务工收入;

四、看读书郎,就是看农户中有没有家庭教育负债情况和在校生现状,与村屯农户比其教育支出和发展潜力;

五、看交通工具,就是看农户有无耕牛或农用车、农机具、摩托车、小汽车等,与村屯农户比有无便利的交通条件助其发展生产情况。

参考资料:人民网-“五看五比”精准识别贫困户

回答3:

【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扩展资料:

绝对贫困

指个人或家庭缺乏起码的资源以维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难以生存。在测量绝对贫困标准时,一般只考虑为了维持身体健康而绝对必须购买的物品,并且,所购买的物品应当是最简单最经济的。

相对贫困

指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源,虽然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达到一个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维持远远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状况。

2005 年,我国的农村相对贫困标准是684-944元。

近年来,城市贫困户的问题逐渐显现,中国城市贫困标准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计算的,各个城市这一标准有所不同。

贫困户退出方案

关于建立贫困户贫困村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江西黎川县)

退出标准

贫困户的退出。贫困户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户的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低保家庭,视为脱贫人口。

退出程序

第一步:预退出。2015年年底,县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贫困退出规划,计划今后两年每年减贫4871人,至2017年年底,全县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2016年和2017年年初,县将根据贫困户退出规划及上年度减贫计划执行情况,下达贫困户退出计划(减贫计划,下同),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减贫责任书。

乡(镇)在县下达的年度退出计划的基础上,分解落实到村,并与各村签订减贫责任书。

村根据乡(镇)下达的年度贫困退出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将年度计划退出的贫困人口报所在乡(镇),由乡(镇)在建档立卡系统内作“预退出”处理。

第二步:精准扶持。县、乡、村以及“连心”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对照贫困户退出条件和需求,因户施策,制定扶持计划,并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点扶持。

第三步:摸底调查。年终,对“预退出”的贫困人口进行摸底调查,调查人员应包括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驻村工作队干部、贫困户帮扶干部等,填写贫困户退出摸底调查表(附后)。

第四步:民主评议。摸底调查之后,由村委会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摸底情况进行逐户讨论,拟定退出贫困户名单,并在行政村所在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参加民主评议的村民代表必须是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对贫困户家庭较了解的村民、村小组干部或村干部。

村民代表大会对年度拟退出对象的初选要综合考虑贫困户的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致贫原因的缓解、住房、家庭成员的上学和就医等情况,历年来得到扶持的贫困户应先列为拟退出对象。

第五步:入户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不得少于3人),对拟退出贫困户进行逐户核实,确定全乡(镇)贫困户退出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六步:批准退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县审核后,报设区市、省备案,待设区市、省联合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核查后,由县批准并在各行政村公告。

第七步:退出处理。贫困户经批准退出后,即录入信息档案,由乡(镇)在建档立卡系统内进行“脱贫退出”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贫困户

回答4: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1、绝对贫困

指个人或家庭缺乏起码的资源以维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难以生存。在测量绝对贫困标准时,一般只考虑为了维持身体健康而绝对必须购买的物品,并且,所购买的物品应当是最简单最经济的。

2、相对贫困

指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源,虽然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达到一个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维持远远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状况。

2005 年,我国的农村相对贫困标准是684-944元。

近年来,城市贫困户的问题逐渐显现,中国城市贫困标准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计算的,各个城市这一标准有所不同。

扩展资料

发展中国家主要是绝对贫困问题,而发达国家主要是相对贫困问题,因为他们制定的贫困标准明显超过马克思劳动力价值的内涵,而只相对于富裕阶级和中产阶级而言是收入较少的。

在2007年前,我国有两个扶贫标准,一是1986年制定的绝对贫困标准,把1985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6元的农村人口定为扶贫对象,绝对贫困人口为1.25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4.8%。后来此标准随物价调整,到2007年时为785元,人口减少到1479万,占农村总人口的1.6%。

二是2000年制定的低收入标准,即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865元以下,在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之间的为低收入人口,当时为6213万人,到2007年年底,低收入标准调整为1067元,低收入人口减少到2841万人。

2008年底,我国宣布上调扶贫标准,把绝对贫困标准与低收入标准合二为一,取消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区别对待的政策。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按1196元的新扶贫标准测算,截至2008年底在这个标准以下的扶贫对象为4007万人。

贫困标准的提高说明我们的实力增强了,有能力让更多穷人受惠。而此时,随着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农村扶贫标准的提高,我国农村的扶贫工作进入了"开发扶贫与救助扶贫"两轮驱动的新阶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贫困户

回答5:

贫困户评选的必要条件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务农和务工为主,且2018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3335元(每年贫困线标准有一定的浮动)。

有一些情况是可以优先评选为贫困户,具体如下:

(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儿;

(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扩展资料

评选贫困户,是需要一定程序的,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贫困户申请书》(参考文本一)。

2.召开户主大会。农户所在村小组召开户主大会,按照比较排除法推荐出贫困户候选名单连同会议记录(参考文本二),报行政村汇总后报乡镇。

3.入户调查。各乡(镇、场、管委会)组织乡、村干部逐一上门入户调查,核实贫困户情况,并填写《贫困户登记表》(一户一表)。

4.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入户调查后的名单进行听证、评议,形成初选名单,形成《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填写《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统计表》(参考文本三)。

5.第一次公示。各行政村对听证、评议后的贫困户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参考文本四),既要在村部、村主干道等村民比较集中的活动地点公示,同时还要在各村小组(自然村落)公示。要通过广播的形式将初选名单进行公告(公示公告不得少于三天,并拍照留底备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的报告》和《村贫困户初选名单》(参考文本五)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6.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组织人员进行交叉审核后,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

7.第二次公示。各行政村对乡镇确定的贫困户名单进行第二次公示公告(参考文本六),公示不得少于三天,并拍照留底备查)。

8.县级复审。行政村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乡(镇、场、管委会)形成《关于复审贫困户的报告》附《乡(镇)贫困户拟定名单》(参考文本七)报县扶贫和移民复审。

9.第三次公示。县扶贫和移民办将复审确定的贫困户名单上传至县政府网公告,同时将名单反馈至各行政村进行第三次公示公告。

参考资料:请问贫困户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