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次不齐全不能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
销售方可以到当地国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和存根联的复印件一起作为购买方的抵扣凭证认证抵扣,购买方凭此认证后要注意到当地国税局备案。
购买方认证时票面模糊系统无法识别的,可以采用手工录入认证方式进行认证。
政策依据:
国税发[2006] 156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记账联、抵扣联、发票联不齐全的发票是不能作废也不能冲红,也就是想要作废发票就要把先前开具的发票全部拿齐全之后才能作废的;不然被税务局查到的话会被处罚的;
这个最好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问问增值税发票丢失后应该怎么处理,以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来。
不好开了,非常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