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一般都是十天。“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消合同并退还己收全部保费,保险公司除收10元的成本费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一般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的。所以,投保人收到保单后要亲自认真填写回执。同时,投保前要认清条款,冷静做出决策;投保后充分利用“犹豫期”,考虑所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这也是投保人应该重视的问题。
保险公司直接销售的保险产品犹豫期都是一样的都是10天从签收保险合同回执算起。通过银行购买的保险产品犹豫期是15天。购买保险者如果对所买保险存在异议或者其他不满意的地方在犹豫期内选择退保不会有损失。过了犹豫期之后会有一定比例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