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合法的,社保是国家强制性缴纳的保险。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如果违背员工的意愿,就是胁迫,就不合法。
1、即使你写了承诺,也是无效的,因为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
2、若能证明是单位过错,你离职的时候可以获得赔偿。
1)、未签合同期间在公司上班的,按照事实用工,赔偿两倍工资,也就是你上班一个月能拿两个月工资;
2)、工作3年,则另外赔偿3个月工资。不到半年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3)、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国家强制规定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