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一国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就有权对本国居民或外国居民来自该国境内的收入征税。
外国的自然人或者无国籍人,如果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一年,从而构成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上的税收居民的,中国要对其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即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收入都有要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不构成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上的税收居民,中国仅对其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即仅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涉外税法的原则,是我国涉外税收法本质和特征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指导涉外税收关系顺利发展的基本准则。我国涉外税法的原则是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前提下,实行税负从轻、优惠从宽和手续从简。
1、税负从轻,就是涉外税收负担是按照低于多数国家税负。
2、优惠从宽,是指税收优惠不仅面广,而且幅度较大,采取多种方式给予纳税人宽厚、优越的条件,加以照顾。
3、手续从简,是指涉外税收的课征方法也比较简便,特别是在纳税手续和计算方法上比大多数国家的做法要简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涉外纳税人
外籍人员比国内人员多一个“附加减除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实际收入-扣除标准-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所以,外国人也是要交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