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指的是人们在日常交往应酬之中,所采用的彼此之间的称谓语。在人际交往中,选择正确、适当的称呼,反映着自身的教养、对对方尊敬的程度,甚至还体现着双方关系发展所达到的程度和社会风尚,因此对它不能随便乱用
在国际交往中,一般对男子称先生,对女子称夫人、女士、小姐。已婚女子称夫人,未婚女子统称小姐。不了解婚姻情况的女子可称小姐,对戴结婚戒指的年纪稍大的可称夫人。这些称呼可冠以姓名、职称、衔称等。如“布莱克先生”、“议员先生”、“市长先生”、“上校先生”、“玛丽小姐”、“秘书小姐、”“护士小姐”、“怀特夫人“等。
对地位高的官方人士,一般为部长以上的高级官员,按国家情况称“阁下”、职衔或先生。如“部长阁下”、“总统阁下”、“主席先生阁下”、“总理阁下”、“总理先生阁下”、“大使先生阁下”等。但美国、墨西哥、德国等国没有称“阁下”的习惯,因此在这些国家可称先生。对有地位的女士可称夫人,对有高级官衔的妇女,也可称“阁下”。
君主制国家,按习惯称国王、皇后为“陛下”,称王子、公主、亲王等为“殿下”。对有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人士既可称爵位,也可称阁下,一般也称先生。
对医生、教授、法官、律师以及有博士等学位的人士,均可单独称“医生”、“教授”、“法官”、“律师”、“博士”等。同时可以加上姓氏,也可加先生。如“卡特教授”、“法官先生”、“律师先生”、“博士先生”、“马丁博士先生”等。
对军人一般称军衔,或军衔加先生,知道姓名的可冠以姓与名。如“上校先生”、“莫利少校”、“维尔斯中尉先生”等。有的国家对将军、元帅等高级军官称阁下。
对服务人员一般可称服务员,如知道姓名的可单独称名字。但现在很多国家越来越多地称服务员为“先生”、“夫人”、“小姐”。
对教会中的神职人员,一般可称教会的职称,或姓名加职称,或职称加先生。如“福特神父”、“传教士先生”、“牧师先生”等。有时主教以上的神职人员也可称“阁下”。
凡与我有同志相称的国家,对各种人员均可称同志,有职衔的可加职衔。如“主席同志”、“议长同志”、“大使同志”、“秘书同志”、“上校同志”、“司机同志”、“服务员同志”等,或姓名加同志。有的国家还有习惯称呼,如称“公民”等。在日本对妇女一般称女士、小姐,对身份高的也称先生,如“中岛京子先生”。
选择称呼要合乎常规,要照顾被称呼者的个人习惯,入乡随俗。在工作岗位上,人们彼此之间的称呼是有其特殊性的。要庄重、正式、规范。
没称呼不就乱套了,你看见阿姨叫老奶奶,看见老爷爷叫叔叔你说行不
为了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代号,能和别人区分,不造成混乱。
无聊的时候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