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股票挂单和成交价不一样

2024-10-28 10: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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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绝大多数的委托价格和成交价格是一致的。出现委托价格和成交价格不一致的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集合竞价阶段的成交。

此事委托价格是预估的,会按照买入委托价高者得,卖出委托价低者成的原则进行交易。比如最终成交价格10.00元,委托10.05买入会比10.00优先成交。

同理卖出9.95委托会比10.00优先。此时就会出现委托价格与成交价不一致。

2、正常交易阶段,出现在大单抛售或买入时。比如买1价10.00,卖一价格10.01,此时当某一投资者委托10.01卖出时,恰好遇到大单吃进,委托买入价格为10.05。

此时成交的价格可能就会是10.05,这种情况也会时有发生,但不确定会遇到,而且通常情况下都不会相差很大。

扩展资料:

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开立一个股票帐户(即股东卡)。

股票帐户相当于一个“银行户头”,投资者只有开立了股票帐户才可进行证劵买卖。

如要买卖在上海、深圳两地上市的股票,投资者需分别开设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帐户和深证证劵交易所股票帐户,开设上海、深圳A股股票帐户必须到证劵登记公司或由其授权的开户代理点办理。

股票帐户有许多不同种类。个人投资者如需买卖沪、深股市的A股股票,则需开设A股股票帐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交易

回答2:

委托价和成交价不一样是因为:
1、在参加集合竞价时, 如果委托价格高于集合竞价决定价格,则按决定价格成交。
2、在参加连续竞价时,当委托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市场即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为其成交价。
3、在参加连续竞价时,当委托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市场即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为其成交价。
股票委托费产生的原因:
1、投资者在进行深沪两市股票买卖时,一些券商要收取委托费。
2、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的是无形席位交易方式,大多数开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的券商不收取委托费,尤其是深圳本地的券商,已不再收取委托费。
3、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收费规定上允许上海本地券商收取投资者每笔1元的委托费,异地商券则可收取每笔5元的委托费。
4、由于券商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券商为吸引投资者,降低甚至免收投资者委托费,另一些券商则因当地证券营业网点少、投资者多的状况而收取委托费。

回答3:

市场成交里面有一个原则,就是尽量采用对于下单者来说最优的价格。如果下单者不是选择市价即时成交而是挂出一个买入价买入的话,那么5档最优价格成交就会是交易默认的成交方式。这种成交方式的作用就是考虑下单者的买单指令给出的这个时间点,是不是同时有其他的交易者报出更低价格的卖单,如果是的话,就撮合双方(或者多方)成交。打个比方来讲,如果下单者报19。30买入3000股的买单,同时有3个人先后挂出19.23卖出500股,19。25卖出1300股和19.30卖出4000股的卖单的话,那么系统撮合19.23成交500股,19.25成交1300股以及19.30成交1200股。而你的买单全部成交后,显示出来的买入价是加权平均,所以就不是19.30买入3000,而是低于这个价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