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物业没有责任和义务为业主提供室内管道维修服务。
二、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三、业主室内管道维修不属于物业正常服务范围,但物业有维修人员可以提供有偿服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