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
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级别设为13个级别,分别是对应公务员正高级职称的是一至四级,对应副高级职称的五至七级,对应中级职称的八至十级,对应初级职称的十一至十三级。
另外要注意的是根据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一级由国家控制,专业技术二级一般在省属单位设置,县级可以设置三、四级。这样将专业技术一级、专业技术二级排除,同时由于教师的学历要求,现在教师不再有员级的职称,所以不再有对应二级科员的岗位。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
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正高级教师: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