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种植罂 粟不满五百株以下的,可进行治安处罚。
一、非法种植罂 粟不满五百株以下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 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 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 粟 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二、非法种植罂 粟不满五百株以上的:《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 粟、大 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 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 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 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