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如果省高院再审驳回申请,法院内部的救济程序基本走完了,只能申请检察监督。
申请检察监督应到做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该检察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有问题,可以向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也可以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其同级法院提出抗诉,原则上法院无需再审查,直接进入再审审理程序并做出相应裁判。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申请再审人就同一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理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法院申诉
不能了。法律规定,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经过两次审判,就不能申诉了。
我的地被县政府强占了,一审驳回了二审也驳回高法又驳回了吗?可以向最高法申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