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未经许可冒用他人姓名怎么办?

2024-10-30 20:02: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盗用他人姓名,是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回答2: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冒用人。
16081139

回答3:

先去赔礼道歉,看看能不能原谅你,在给你一补偿。

回答4:

可以去告他

回答5:

严重的话去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