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给采购员的好处算回扣吗?

2024-11-23 08:30:3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该行为构成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触犯了刑法中的条例。

如果全额退回任职单位,且单位不去追究责任,就不会判刑,如果单位追究责任最高可判5年。

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依照《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规定的回扣定义,回扣具有以下特征:

账外暗中:按照《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5条第3款对账外暗中的规定:“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

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作假账等。”也可以理解为,账外是指不入正规财务账,暗中是指不在合同、发票中明确表示。

返还一定比例的价款

回扣是卖方返还买方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这一属性可以界定回扣款项的来源性质,即回扣不是卖方额外从别处拿出物品或金钱给予买方。

回扣款是商品价款的一部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是从别处拿出物品以给予买方,虽然不构成回扣,但它同样构成商业贿赂,这也是回扣与商业贿赂的一点区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回扣



回答2:

当然,供应商常常采用宴请、娱乐、购物卡(礼)等方式对采购人员进行软回扣,如果在份额较大的情况下除了以上几种外也会给你一定的现金方式给予回扣。
作为采购人员灰色收入是肯定有的,拿了你得为品质、服务及后期跟踪进行不断的协调,不拿人家又认为你妨少或是假装清高,所以在拿回扣之前自己需权衡利弊,不要因为供应商的一点小恩小惠而断送了自己的职场生崖(除非你不在这个行业中再做采购,毕竟现在每行业都是互通的)。

回答3:

算。
但是,准确来说采购员回扣是属于贿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给采购员回扣不一定会成为不正当竞争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可以按正常流程处理;如果有证据,请参考上述回答。

回答4:

既然是采购双方,那就是泥巴掉裤裆,不是屎也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