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你没有准确理解财产保全的概念和含义,作为你的亲戚贷款的担保,你父母的房产证如果抵押给银行并由你父母做了担保,那么如果你的亲戚无力还款的话,对于银行来说你过直接要求你的父母承担担保责任并且意图通过拍卖房产去抵偿你亲戚的欠款的话,对于你父母来说是没有更好的办法的,因此是否可以和银行沟通,将房产证领取出来并领取适当的拆迁款(如果拆迁款高于你亲戚的欠款)并代偿你亲戚的欠款,其余款项归你父母处理,应该还是可以协商的。但如果拆迁款不足以抵偿欠款,那恐怕是没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去处理。当然,你可以带上资料和当地律师全面沟通一下,看看是否有更好的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此规定,也就是说赵女士可以对该房屋申请财产保全,但将来银行有优先受偿权。 相关法律知识: 财产保全的担保 《国家赔偿法》规定,财产保全错误而产生的赔偿,由人民法院负担。所以,在实践操作中,当事人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的抵押。如果当事人没有足够的现金和相应的实物,也可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一般为信用担保,不用办理抵押手续。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四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 (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抵押物即所有权与实际所有权和支配权产生了分离,在抵押没有解除前不能进行任何处置。你们的拆迁款也将被接受抵押物方申请冻结的。
你们没有权利申请财产保全。
你爸妈是债务人方的担保人,将自己的房产作为还款的保障,而抵押给了银行,银行作为债权人,又是房产的抵押权人,对不能清偿的债务时,对房产有优先受偿权。而这份权利及于拆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