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证明:原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外来务工人员济南居住证(或暂住证)。
2、在济南务工的证明:在济务工人员需提供由劳动部门备案的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的正副本。
3、在济居租住证明: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可开具一手购房合同和缴费单据),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在济南居住证明(含租赁合同)。
4、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信。
5、其他证明:入学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明或者补种证明。
★其中,1、2、3项目中的所有申请材料均应是入学子女法定监护人双方材料,且各证件要求期限满一年。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小学、初中由区县一级的人民政府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家长可咨询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对申请材料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