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包括以下几个文件: 1请求书、2说明书、3说明书附图、4说明书摘要、5摘要附图和6权利要求书。各文件的撰写要求如下:
1请求书写明以下事项:名称、申请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文件清单、其他需要写明的有关事项,具体按专利提供的请求书书式填写。
2说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发明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
3说明书附图:标示要求保护产品或方法的形状、构造或流程等,几幅附图应当按照“图1、图2...”顺序编号排列。
4说明书摘要: 写明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名称和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及主要用途。
5摘要附图:多幅附图中最能反映本申请技术特征的一幅图。
6权利要求书: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必要技术特征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写明与本申请最接近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写明本申请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
转知汇搜集:【标 题】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分 类】 非诉法律文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1.格式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
实用新型 │⑴
⑶ │
名称 │
──┬─────────────────────┤ (实用新型)
⑷ │姓 名 ├───────────
设│或名称 │
计├─────────────────────┤⑵
人│地址 │
──┼─────────────────────┴───────────
⑸ │姓名或名称 电 话
├─────────────────────────────────
│ 邮 政
申│地 址 □□□□□□
请│ 编 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 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 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表姓名
──┼─────────────────────────────────
⑹ │名 称 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 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 □□□□□□
理│代理机构代码 邮 政 编 码
机├─────────────────────────────────
构│代理人姓名 登 记 号
──┴─────────────────────────────────
⑺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请求费用减缓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
⑻申请文件清单 │⑼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 份 每份 页 │ □代理人委托书 □不丧失新颖
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 性的证明文件
3.说明书 份 每份 页 │ □要求优先权声明 □
4.说明书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 │ □优先权证明材料 □
6.摘要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
⑽上述以外的设计人 │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 │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 签章
│ │
│ │ 年 月 日
────────────┴─────────────┴─────────
2.说明
(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
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等申请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
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明应当注明
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
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本表第⑶栏“实用新型名称”应简短明确,体现该实用新型的类别。各
文件中的实用新型名称应一致。
(7)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
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
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
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
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8)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
别填在第⑽、⑾栏中,本表⑿栏应由第⑸或第⑹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
章。
(9)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
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人。
(10)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投递为准。
(11)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
续写时,应注明续栏编号。
(12)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
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后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
申请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限定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在专利权授予后,权利要求书是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范围的根据,也是判断他人是否侵权的根据,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权利要求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它是记载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必要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它是一种包括另一项(或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进一步加以限制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进行权利要求的撰写必须十分严格、准确、具有高度的法律和技术方面的技巧。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时间: 2007/12/11 3:03:52 作者: 佚名
【标 题】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分 类】 非诉法律文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1.格式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
实用新型 │⑴
⑶ │
名称 │
──┬─────────────────────┤ (实用新型)
⑷ │姓 名 ├───────────
设│或名称 │
计├─────────────────────┤⑵
人│地址 │
──┼─────────────────────┴───────────
⑸ │姓名或名称 电 话
├─────────────────────────────────
│ 邮 政
申│地 址 □□□□□□
请│ 编 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 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 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表姓名
──┼─────────────────────────────────
⑹ │名 称 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 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 □□□□□□
理│代理机构代码 邮 政 编 码
机├─────────────────────────────────
构│代理人姓名 登 记 号
──┴─────────────────────────────────
⑺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请求费用减缓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
⑻申请文件清单 │⑼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 份 每份 页 │ □代理人委托书 □不丧失新颖
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 性的证明文件
3.说明书 份 每份 页 │ □要求优先权声明 □
4.说明书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 │ □优先权证明材料 □
6.摘要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
⑽上述以外的设计人 │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 │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 签章
│ │
│ │ 年 月 日
────────────┴─────────────┴─────────
2.说明
(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
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等申请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
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明应当注明
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
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本表第⑶栏“实用新型名称”应简短明确,体现该实用新型的类别。各
文件中的实用新型名称应一致。
(7)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
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
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
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
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8)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
别填在第⑽、⑾栏中,本表⑿栏应由第⑸或第⑹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
章。
(9)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
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人。
(10)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投递为准。
(11)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
续写时,应注明续栏编号。
(12)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
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后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
申请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