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在一般情况下业主肯定是没有权利私自使用的。其实很多人都能在小区里看见有人将小区楼下的花园圈出了一块地,用来种一些自己喜欢的菜或是植物,还有的人会圈一块地来养自己的宠物或再建造一些建筑。但这些其实都是不对的,因为“公共场所”说白了,就是大家共有的,如果被一个人占了肯定是不对的。因为建筑区内规划的道路是全体业主共有的,这是有明确规定的。
如果想私自使用而没有引起别人的不满或是反感其实也没有什么大问题,没有人计较当然是好的。但是如果私自占用公共场所引起了别人不满,这就是不对的了。因为不论是业主还是物业管理人员,都没有资格私自占用小区内大家共有的道路或是公共场所,这样做是损害了所有业主公共利益的行为,是需要制止的。虽然条例是这样说,但在我们平时生活中只要做的不是太过分,其实是不会有人计较的。毕竟大家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因为一点占小便宜的事情伤了和气大家也都不好看。不过如果真的想占用一块地方,还是可以问问其他业主是否同意。
在大家都同意的情况下,占用一点公共场合做不阻碍交通,不造成危险的事情当然也是合理的。而且小区内是不能私自搭建一些建筑的,因为小区内的规划和建筑都是有严格管理的,如果自己私自搭建建筑可能会造成堵塞消防通道,造成别人的不便。这样的危险建筑应该会在检查的时候被拆除,所以干脆就不要建造这样的建筑了。总的来说,不论是在小区里还是在单元楼里,公共场所是为了大家的方便而存在的,千万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便利而损害了别人的利益。
既然是小区的公共场所,业主在未获得公共区域的所有成员的允许情况下,是不能挪作私用的。就像顶层的楼顶,经常会被顶楼的住户打通作为阁楼。还有部分业主将过道改装成自己的家里一部分等等,这些都是非法占用公共区域的行为,并且触犯了《物业管理条例》的违法条例,是需要接受法律制裁的。
没有。既然是公共场所,就是大家一起使用的,公共场所是所有业主一起公摊出来的。如果大家一起使用是没有问题的,都有使用的权利。
小区内的公共场所是为了方便业主,让业主们能够健身锻炼,业主是没有权利私自使用的。
小区内的公共场所,业主可以使用,但是不能私自占用,公共场所属于大家共同拥有的,每个业主都有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