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申报: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目前各地区不断完善门诊慢性病病种一般在20到25种左右。只要患者符合门诊慢性病患者条件,都可以申请门诊慢性病,不需要去医院住院,只要看门诊就可以享受门诊报销,这就是所谓的慢性病补助了。
我只能提供我们这边的政策,不过应该大部分地区都差不多吧,你这个可以办理农合特殊门诊,去当地农合办或者医院领取特殊门诊申请表,让医院提供诊断证明书及门诊病历本或者出院小结,然后去农合办办理。
终末期肾病门诊血液透析患者到本县肾病血透腹透定点门诊进行血透时,血液透析费用报销比例为85%,启付线300元(每季计一次)。患者在县外农合定点医院血透的按县外住院报销方式补偿,全年封顶5000元/人。
3、终末期肾病门诊腹膜透析患者到本县肾病血透腹透定点门诊购买腹膜透析液进行腹膜透析的,其腹膜透析液费用报销比例为75%,启付线500元(每季计一次)。患者在县外农合定点医院购买腹膜透析液进行腹膜透析的,按县外住院报销方式补偿,全年封顶5000元/人。
可在当地社居委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病历、化验及检查报告单等,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慢性病就诊卡》。参保居民自领取《慢性病就诊卡》之日起,凭该卡可享受规定的门诊补助待遇;未参保的城镇居民在当地社居委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可一并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最终也需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
现行的《安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中明确:持《慢性病就诊卡》的参保居民,每年可选择一家经批准的定点医院或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为自己的慢性病定点诊疗机构,其在定点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门诊补助。现行的《安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中,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待遇作出规定,“范围内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6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70%。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特大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8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90%;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5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60%。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特大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7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80%。另外,慢性病的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一般病种为2000元,特大病种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