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工作职责

2024-11-28 23: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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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总经理工作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提出的战略目标,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与经营方案,并推动实施

二、编制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投资方案,组织实施董事会授权或批准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投资方案,保证经营目标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三、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对外合同、合约,审批、处理公司各项事务。

四、搞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依法维护企业、股东和职工的利益,正确处理企业与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客户等之间的相互关系。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解聘除应当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决定公司临时用工招聘事宜。

六、实施公司的总体战略。组织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发掘市场机会,领导创新与变革。

七、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负责与董事长保持良好沟通,定期向董事长汇报经营战略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机构和人员调配情况及其他重大事宜;领导建立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媒体等部门间顺畅的沟通渠道;领导开展公司的社会公共关系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领导建立公司内部良好的沟通渠道。

八、主持集团公司日常经营工作。负责公司员工队伍建设,选拔中高层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代表公司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负责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董事长汇报、负责办理由董事长授权的其它重要事项。

九、向董事会提出企业的更新改造发展规划方案、预算外开支计划。

扩展资料:

总经理是由董事会选聘/委任,并向董事会负责;其职权范围在公司法里都有,主要三方面:

经营事务:全面负责公司经营事务;

建章立制:制定具体的公司经营规章;

人事任免:所有公司高管以下(不含高管,高管一般指副总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总经理

回答2:

  徒弟厉害呀,呵呵

  参考信息:

  以下给您提供了您所需要的各个岗位职责和制度,不过具体的细节还是要根据贵公司的情况来制定,希望下面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总经理General Manager岗位职责
  岗 位:总经理
  职责范围:总经理为集团公司企业最高行政管理领导人,对集团公司企业全局业务全面负责。职责如下:
  一、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贯彻落实会议决议。
  二、全面负责、主持集团公司的日常经营、行政和业务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运营内外部环境。
  三、拟订和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全局业务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负责完成责任目标和年度计划。
  四、拟订和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对集团公司重大投资、经营活动正确决策,认真领导,杜绝重大事故、失误发生。
  五、拟订集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制定完善的规章,负责各项制度落实,严格纪律,树立正气。
  六、聘任、解聘、调配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下各阶层工作人员。
  七、拟订集团公司顾问、员工及参与公司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奖惩和利益分配等制度、政策。
  八、拟订集团公司财务预算、决策和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负责追究处理各类原因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九、代表集团公司对外签订经济(事物)合同和处理业务。
  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和凝聚力工程,提高企业知名度;加强班子团结,充分发挥团队作用。
  十一、定期向股东会、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营和财务状况报告。
  十二、负责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和绩效考核。
  十三、履行集团公司企业章程授予的其它职权,完成董事会赋予的其它任务。

  厂长和经理的职责不一样,经理的职责是管理营销,厂长的职责是管理生产。当然,主要看贵单位的管理摸式。

  就厂长而言,其职责为:
  1、领导编制工厂的长远发展规划,审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提出各个时期工厂的奋斗目标和中心工作及重大措施方案,使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开拓前进。
  2、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素质,确保全面完成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领导全厂进行技术革新,搞好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和新品开发,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努力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
  4、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高,满足用户需求,不断争创名牌。
  5、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文明生产。
  6、加强职工文化技术教育,促进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工厂人才素质。
  7、坚持“用人唯贤”的方针,正确使用选拔和培养干部。
  8、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正确地处理集体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使职工收入逐年增长,集体福利条件不断改善。
  9、主持行政全面工作,使生产行政各项重大问题得以及时研究处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
  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