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债务人请求债权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说,发生借款时,可以在借条上明确写明借款利息为“年利率24%”,这样法律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利息24%-36%属于自然债务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超过36%就是高利贷。不需要最多返还36%以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