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仅仅是一个形式,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按道理,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但是,实际操作中,业主总是会 在开标现场不停的要求投标人打压价格,或者让你做出一份愿意优惠的承诺函,虽然这不是你自愿的。就是变相压价。
至于谈判,这个是需要的。其实,招标文件中的很多合同都是形式合同,对各项条款并没有很清晰、严格的约定,很多细节都是需要坐下来商量的。这是为了双方将来不至于出现重大分歧的一种必要的过程。
做为投标人来讲,如果合同没有签订合适,将来的损失可能比现在的保证金要大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