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终审6年后,有新的证据可以起诉吗

2024-11-17 06: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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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再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民事诉讼案件,我国执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法院的判决属于终审判决,判决宣告后即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
但是,虽然不可以上诉,但如果当事人对终审判决不服的,仍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